
黎巴嫩商標注冊
黎巴嫩商標注冊概述
發(fā)布日期:2020-12-08
黎巴嫩商標注冊主管機關是黎巴嫩商標局, 官方語言是阿拉伯語。 黎巴嫩商標注冊采用“使用在先”原則,但為了保護商標專用權, 依法注冊商標仍然很重要。
黎巴嫩是《巴黎公約》、《WIPO公約》、《尼斯協(xié)定》等國際知識產權條約的締約國;黎巴嫩暫未加入《馬德里協(xié)定》和《馬德里議定書》,因此, 黎巴嫩商標注冊只能通過“單一國注冊”的方式取得。
黎巴嫩商標注冊采用尼斯分類,可注冊為商標的要素包括:文字、圖形、三維標志、顏色組合等。
黎巴嫩商標注冊流程為:申請-審查-核準-發(fā)證-注冊公告。
黎巴嫩商標注冊后15年有效, 到期日前1年內可以辦理續(xù)展, 續(xù)展有效期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