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商標注冊
美國商標注冊需要提供哪些申請基礎文件
發(fā)布日期:2020-12-29
申請美國商標必須提供申請基礎,申請基礎有如下選項:
1、以實際使用(Actual Use)為基礎提交申請
實際使用是指商標在申請之日起前已經在美國使用?!笆褂谩敝饕侵笜擞性撋虡说漠a品已經在美國市場上銷售或者在美國媒體上做了宣傳廣告。同時值得注意的是,使用是指申請指定的所有商品/服務都有使用,而不是指部分使用。
如果以實際使用為基礎提交美國申請,申請人需要請?zhí)峁┥虡耸褂米C據(即每個類別至少提供一張標有商標的產品照片),以及在美國和在世界其他國家首次使用的日期(需精確到年月)
2、以意圖使用(Intend-to-Use)為基礎提交申請
意圖使用是指雖然商標在提交申請時尚未在美國使用,但是申請人真誠地(Bona Fide)計劃即將在美國使用該商標。根據美國商標法條(d)第1款的規(guī)定,以意圖使用為基礎提交的商標申請,待該商標通過審查后,自下發(fā)核準通知書(Notice of Allowance)之日起三年內,須提交商標在美國使用的聲明。否則,該商標申請將被撤銷。
3、以國內注冊、申請(Home Registration/Application)為基礎提交申請
以該國內注冊為基礎提交美國申請,需要注意以下幾點:獲得國內注冊的商標須與打算在美國申請注冊的商標一模一樣,不能有任何細微的改動;國內注冊證上指定的商品或服務的范圍須大于擬在美國申請保護的商品/服務范圍;申請人名稱地址須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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